2023 年上半年,歐洲新建了 2.1 GW瓦的海上風電項目。在去年推遲之后,又做出了 5GW的最終投資決定。但這仍是歐盟的一廂情愿,最重要的是,海上風電供應鏈和物流鏈急需新的投資,而歐盟的《凈零工業(yè)法》目前的形式無法實現(xiàn)這一點。拍賣設計是另一個紅燈:政府必須允許成本指數(shù)化,避免無上限的負向競標(隨著海上風電市場的成熟,近幾年歐洲開始采用負向競標模式:Negative bidding,負向競標意旨開發(fā)商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以獲得風場開發(fā)資格)。
2023 年上半年,歐洲新安裝了 2.1GW的海上風電,使其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 32 GW。其中一半以上在荷蘭。其余分布在英國、德國和挪威。
這低于實現(xiàn)歐洲能源和氣候目標所需的水平。由于政府突然干預電力市場造成的監(jiān)管不確定性,2022 年的投資被推遲。因此,歐洲需要迎頭趕上。
從現(xiàn)在到2030年,歐盟平均每年應建設11吉瓦的海上風電。很顯然,在這十年的后半段,將會建造更多的海上項目。但歐盟目前的速度(2023 年上半年為 1.4 GW)仍低于標準。
需要對海上風電供應鏈進行投資;新西蘭風能協(xié)會(NZIA)做得不夠
歐洲需要擴大其海上風電供應鏈,以支持這一大幅增長。但對工廠、勞動力和基礎設施的必要投資也不夠快。海上風機基礎的生產和安裝船只的供應已經出現(xiàn)瓶頸。此外,還需要新的風機和電纜工廠。此外,還需要投資 90 億歐元建設港口基礎設施。還需要對新的電網(wǎng)連接進行大量投資。
歐洲需要完善其法規(guī)(如許可和市場設計),為此類投資提供商業(yè)理由。此外,還需要公共支持。但歐盟的 "綠色交易工業(yè)計劃 "和 "凈零工業(yè)法案 "目前還不夠完善。歐盟需要提供資金,幫助擴大供應鏈,而不僅僅是資助創(chuàng)新。各國政府需要最大限度地利用歐盟國家援助規(guī)則中新的靈活性來支持投資。競拍規(guī)則需要獎勵在供應鏈彈性和其他增值領域的投資。
競拍設計的重要性
各國政府還必須做好核心競拍設計。
它們需要將拍賣價格完全指數(shù)化,以涵蓋拍賣與實際采購設備之間的通貨膨脹。在過去兩年中,海上風力渦輪機的成本增加了 40%。如果政府不認識到這一點,就會失去項目,就像英國失去 Vattenfall 的 Boreas 海上風電項目一樣。
那么,政府就不能受 "無上限負競標 "的誘惑,即要求開發(fā)商為建造海上風電場的特權支付盡可能多的費用。在今年迄今為止獲得的 12GW海上風電項目中,有 60% 是以不封頂?shù)呢摳倶朔绞将@得的。但開發(fā)商愿意支付的金額巨大,在德國,每GW風電場超過 15 億歐元。這大大增加了風電場的建設成本,開發(fā)商將不得不把這些成本轉嫁給電力消費者和/或供應鏈,而這兩者都已陷入困境。
投資活動復蘇緩慢
去年,歐洲沒有一筆新的大規(guī)模海上風電投資。由于通貨膨脹增加了項目成本,投資者又受到政府干預電力市場的影響,最終投資決策(FID)被推遲。今年情況有所好轉。六個大型項目已完成最終投資決策,投資總額達 150 億歐元,新增裝機容量達 5GW。但仍有一些投資被推遲,許多投資者仍然猶豫不決。
漂浮式海上風電的進展
今年新建成的海上風電場之一是挪威的 Hywind Tampen 漂浮式海上風電場。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浮式風力發(fā)電場,總裝機容量為 95 MW,使歐洲的浮動風力發(fā)電總容量達到 208MW。
這只是一個開始。法國正在拍賣布列塔尼近海的一個 250MW浮式風力發(fā)電場,并計劃明年進一步拍賣。目前,英國和南歐也在開發(fā)數(shù)千兆瓦的浮式風電場。葡萄牙正在籌備首次浮動風電拍賣。
浮式風力發(fā)電使那些擁有較深海域(水深超過 60 米)的國家能夠開始進行海上風力發(fā)電。歐洲可以確信,到 2030 年將有 3-4 GW的浮式風能投入使用。如果各國政府以正確的政策來支持其擴張目標,那么歐洲屆時將擁有 10 GW 的浮動風力發(fā)電量也不是沒有道理的。